● 項目背景:
為加強保健食品注冊管理,完善保健食品技術審評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制定了《保健食品穩定性試驗指導原則》,2013年12月2日印發,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保健食品穩定性試驗指導原則對基本原則、試驗要求和結果評價進行了明確。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等要求,根據樣品具體情況,合理地進行穩定性試驗設計和研究。
保健食品穩定性試驗是指保健食品通過一定程序和方法的試驗,考察樣品的感官、化學、物理及生物學的變化情況。通過穩定性試驗,考察樣品在不同環境條件下(如溫度、相對濕度等)的感官、化學、物理及生物學隨時間增加其變化程度和規律,從而判斷樣品包裝、貯存條件和保質期內的穩定性。
譜尼測試可根據樣品特性不同,開展短期試驗、長期試驗或加速試驗,根據試驗結果進行系統分析和判斷是否符合產品質量標準規定及確定保質期。